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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试点发放47.5万张居住证

西安市公安局3日起将在当地10个公安分局推行居住证发放试点工作,预计一个月内完成47.5万张居住证发放任务。持证流动人口有望享受本地福利。

此次试点工作要求凡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以及出租房屋的房东都必须进行调查登记,同时取消了流动人口暂住证制度。

居住证分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发一年有效期。已持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申领三年有效期居住证。

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可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随同监护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

流动人口持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证,可在居住地享有: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等福利。

流动人口持有效期三年的居住证,在居住地还可享有: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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