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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试“金改”,一年后可推广

央行上海总部详解上海自贸区金融举措“路线图”和“时间表”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张新3日就《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他表示,试验区金融举措不是飞地、洼地,也不是离岸中心,而是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开阔平地,将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举措。

关键词1 分账管理

企业海外融资可偿还国内贷款

张新表示,试验区内居民可通过设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分账核算管理。其中,同一非金融机构主体的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因经常项下业务、偿还贷款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跨境交易需要可办理资金划转。

中国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行长周和华认为,这是《意见》含金量最高的内容之一,也就是市场期待的离岸与在岸之间的“渗透”机制。尤其让人兴奋的是,资金划转的需求可以是偿还贷款,且没有限定本外币,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海外融资来偿还国内贷款,企业财务成本将大大降低。

关键词2 投融资汇兑便利化

区内机构可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

张新介绍,《意见》在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一是区内企业在办理跨境直接投资项下涉及的跨境收付、兑换业务时,可直接向银行办理;二是所涉及的跨境投融资主体范围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体;三是跨境融资更加便利,区内机构根据经营需要,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四是赋予区内主体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跨境商务活动的特点在更大空间内充分利用区内和境外金融市场管理对冲相关风险。

关键词3 利率市场化

试行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

张新表示,试验区利率市场化将根据服务区内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以及金融市场主体培育和市场环境建设情况逐步推进。具体包括:完善区内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和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资金利率的市场化定价监测机制。将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机构范围,在区内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的先行先试。条件成熟时,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键词4 执行时间表

大部分措施有望三个月落地

张新说:“《意见》大部分条款已基本成熟,可立即实施,如跨境人民币业务、外汇体制改革等;还有一部分需制定细则后,在全国率先组织实施,如利率市场化,其中一部分已经基本成熟,一部分市场影响较大的措施则需要制定细则后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审慎实施。”

“我们希望用三个月时间能把《意见》的大部分措施落地实施,用半年的时间初步探索总结试验区改革成熟的经验,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管理模式,为2020年的全国金融改革目标,以及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张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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