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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劳动仲裁全市先进

本报讯 日前,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被评为“2012年度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先进单位”。

据了解,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注重仲裁庭实体化建设,逐步配备了现代化庭审设备,着力改善办案条件,营造了规范、公正的劳动争议仲裁执法环境。进一步完善了以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三级劳动争议调处网络,形成“调解方式多渠道、调解组织多层次、调解人员多元化”的大调解格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还分批选派仲裁员参加专业培训和业务研讨,切实提高仲裁员和调解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向先进个人学习活动,强化典型引领效应,不断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了办案能力和仲裁效能。(张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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