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园

1月22日上午,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治理工作明确要求,城镇小区要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按照工作安排,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经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儿园的移交手续;2019年9月底前,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完成相应工作;2019年12月底之前,对于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幼儿园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据新华社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