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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封存大湾社区东侧码头的通告

根据《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违法填海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的函》(鲁海函〔2018〕160号)和《青岛市政府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相关规定和要求,自即日起,对灵山卫街道大湾社区东侧码头予以封存。

特此通告。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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