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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审批系统上线

户外广告审批实现“一次办好”

本报讯 近日,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网上审批系统上线,不仅取消了门头牌匾审批,还推出大型广告审批容缺受理模式。该系统通过便捷、高效、实用的方式,实现了“只跑一次腿”“零跑腿”,将进一步推动执法便民利民,优化政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

系统上线后,今后业户设置门头牌匾时,只要符合《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设置技术规范,便可进行设置。“设置门头牌匾时,如果担心相关法规政策吃不透,需要执法人员现场指导的,业户可登录户外广告网上审批系统或到所在镇街中队提出申请,留下手机号和电子邮箱,两个工作日内,执法人员便会登门指导。”该局法制科科长巩振刚表示,整个事项办理流程,业户都会收到告知短信,指导意见书也会发送到预留邮箱,真正做到“零跑腿”。

更为方便的是,业户在申请大型户外广告时,可以容缺受理。“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人首次申请时,法定申请资料未携带齐全的,统一予以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按照相关要求,将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发送到规定邮箱即可,无需再跑一次。”巩振刚介绍,与门头牌匾设置相同,大型户外广告审批中,所有的办理进度均有短信告知,审批通过后,许可决定将发送到申请人预留邮箱,真正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好”。

全区通办、远程受理、短信告知、邮件送达……如果说这些举措只让广大业户感受到了便捷,那么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主动提速增效,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以前各类户外广告的办理期限是20个工作日,现在凡是对门头设置进行指导的,2个工作日内均可办结;临时商宣广告审批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大型户外广告审批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外广告网上审批系统的上线,是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便民利民九项改革的又一举措落地生根,进一步突出了户外广告审批流程的标准化、科学化,延伸了服务触角,切实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巩振刚介绍,办事方便了,效率提高了,对申请人的自律要求也相应加强了。各类广告设置后,执法人员的事后监管会及时跟进,对乱设广告行为最高可罚款五万元。另外,在申请时弄虚作假、骗取许可的,将面临失信惩戒。

(李 涛 管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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