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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街道“三个压实”解居民诉求

目前已受理网格巡查、公众投诉、网络舆情等事件5000余件,办结率99.7%

本报讯 为及时有效处置辖区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日前,黄岛街道办事处印发《社会治理受理事件处置管理办法》,以压实办件程序、压实分析研判、压实督办责任“三个压实”着力解决居民诉求,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切实提高辖区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据悉,在压实办件程序方面,街道对居民反映的问题从“受理、转办、处置、督办”四方面进行了细化,要求街道各承办科室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一次批转制度,不允许回退,由承办单位负责协调处置并回复,事件处理结束后,要电话或当面询问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形成闭环运行。

同时,街道社会治理办每周两次汇总公众投诉事件,每半月对治理平台件、网络舆情件、公众投诉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群众反映问题工作情况简报》,对办件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定期梳理,按照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排出疑难事件清单。

对需多个部门联合处置的,由街道联动指挥中心确定牵头承办科室,对每个问题都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各承办科室针对事件对症下药,一事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做到“精准对症,精准发力”,压实分析研判。

此外,在压实督办责任方面,街道要求事件处置实行三级督办制度,由社会治理办公室对处置不力、久拖不决、超期未处置的事件进行一级督办,由街道纪工委对事件承办单位负责人提醒约谈。经一级督办后仍未解决的事件,由街道纪工委进行二级督办,对承办单位通报批评并对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经二级督办后,仍未解决的事件,由街道党工委进行三级督办,并对承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根据规定进行严厉追责,承办单位负责人向党政联席会作出检讨。

对经回访发现承办单位存在虚报、谎报、瞒报处置情况的,被新区公众投诉指挥受理中心通报的,因承办单位履职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街道纪工委对承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根据规定进行追责,承办单位负责人向党政联席会作出检讨。

目前,黄岛街道通过实施“三个压实”活动,已受理网格巡查、公众投诉、网络舆情等事件5000余件,实现办结率99.7%。(丁大千 岳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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