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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路(长江路至珠江路路段)停车泊位取消

本报讯 为缓解新区交通压力,提高阿里山路车辆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近日,开发区交警大队经实地调研后决定将阿里山路(长江路至珠江路路段)停车泊位取消,并在道路两侧设置禁止停车标志。

开发区交警大队提醒,阿里山路(长江路至珠江路路段)路段禁止停车,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对不按规定违法乱停的驾驶员。开发区交警大队自2017年7月1日起将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李玉华 杨 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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