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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1.2%

国家统计局10日发布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2%。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0.8%;食品价格下降3.5%,非食品价格上涨2.4%;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价格上涨2.9%。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绳国庆对数据进行了解读,从环比看,CPI上涨主要是受非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影响CPI上涨0.18个百分点。受清明节和劳动节假期影响,4月份飞机票、宾馆住宿和旅行社价格环比分别上涨6.4%、3.3%和1.7%,上述三项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部分地区启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保健价格环比上涨0.7%,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房租和装修费用价格继续上涨,带动居住价格上涨0.1%,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03个百分点。食品价格受鲜菜和猪肉等价格继续下降的影响环比下降0.6%,影响CPI下降约0.11个百分点。

从同比看,4月份CPI上涨1.2%,涨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但比一季度平均涨幅低0.2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4%,影响CPI上涨约1.90个百分点。

据测算,在4月份1.2%的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均为0.6个百分点。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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