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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22日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收寄验视制度专项整治活动———

勿让快递验视制度成一纸空文

“夺命快递”事件暴露出快递行业在物品验视环节的严重疏漏。虽然目前关于快递业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详细规定了禁止邮寄的违禁物品种类和严格的验视制度,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法律法规在执行中却大打折扣。

邹鉴威在昆明一家学院开了一家零售店,兼负责中通、申通、圆通和韵达等快递公司在校园内快递包裹的收发。在他看来,“夺命快递”事件不过是公司倒霉而已,“每家公司多多少少都会碰到这种情况,只不过没有被发现而已。”在他经手的快递单中,也就手机、电脑会拆开看一下。邹鉴威说,尽管也知道一些国家的规定,但一些公司并没有相应要求,快递员也乐得省事。

2008年7月,我国专门规范快递市场的第一部行政立法性文件———《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公布并施行,明确了禁止寄递的物品种类,同时要求快递企业建立严格的收寄验视制度等。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教授陈鹏飞表示,虽然关于快递业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但在执行中却大打折扣。

记者调查发现,除顺丰、EMS等少数实行直营模式的企业外,以圆通、申通、韵达为代表的大多数快递公司实行的是加盟模式,由于管理松散、监管不到位,其分公司和加盟网点一直是发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灾区”。

对于目前的收寄验视制度,陈鹏飞表示,可参考车站的安检设备,督促快递企业建立一套完善的安检系统,做到既不侵犯客户隐私权,又不让违禁物品漏网。

重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廖成林也认为,有部分群众不了解什么可以邮寄,什么属于违禁品,应对快递业管理规定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社会的知晓度,减少因不知晓而误投的情况。

而为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国家邮政局12月22日发出紧急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专项整治活动。通知要求,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据新华社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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