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夺命快递”折射行业监管缺失

亟需加强立法,明确规范从业资格、人员素质、责任保险等内容

近日,山东省一市民因收到被化学物品污染的快递而中毒死亡。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圆通公司将剧毒化学物品和日常用品混合运输,酿成了这起悲剧。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相关法律的制定工作,推动快递行业的自律和他律,以确保服务质量与消费安全。

事件

“夺命快递”酿悲剧送“祸”上门致人亡

山东省广饶县市民刘先生怎么都不会想到,妻子在网上买给孩子的鞋子会给他带来一场灾难:11月29日,刘先生收到圆通公司送来的快件之后出现呕吐、腹痛等不良反应,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地公安部门透露,刘某死前有氟乙酸甲酯中毒症状,来源正是那份快件。

装鞋子的快件上为什么会出现有毒的氟乙酸甲酯?山东省邮政局20日给出了答案:11月28日,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圆通网络)工作人员在卸载一件由武汉发往潍坊的快件时,发现有液态化学品泄漏,并在48小时内先后导致5名工作人员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

然而,泄漏发生后,潍坊捷顺通快递公司并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而是自行对疑似污染快件进行了隔离,并于11月29日将同一车次的其他快件先后投出,导致寿光、胶州、东营等地多名快件收件人在收件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身体反应,并造成刘先生死亡、妻子住院。

山东省邮政局通报说,捷顺通公司先后两次与发件企业取得联系。然而,发件企业第一次告知投寄物品为氯乙腈,对人体危害较小。直到第二天,捷顺通公司又有3名员工中毒,发件企业这才承认,寄出的液体是剧毒的氟乙酸甲酯。

追问

快件有毒,快递公司为何照常投递

国家邮政局对禁止和限制寄递的物品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就包括氟乙酸甲酯所属的“有机溶剂”。此外,根据有关要求,承运危险品需一定的资质。而圆通并没有这种资质。

圆通公司20日在官方网站上解释称:11月27日,湖北荆门一家化工企业经圆通速递当地加盟网点向山东一家制药厂寄递一件物品,称其无毒无害,收件人员对该物品进行了验视。在运送过程中,该物品发生泄漏,部分快件被污染。工作人员立即与寄件人联系,对方称只需进行通风晾晒处理。中转操作人员随即对同车快件进行处置后进行转运。

该解释目前还有待考证,但中国邮政EMS一名工作人员指出,化学产品即使无毒无害,也不能和日常用品混在一起发送,而是应该通过专门的渠道来投递。此外,其他快件被污染,应当终止投递。

一名民警指出,这起事故中,圆通公司的两个配送点都是加盟企业,加盟店的把关意识大多不如自营店。

思考

相关法律滞后,法制建设亟需更新

近年,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推动我国快递行业急速上升。然而,在业绩飘红的同时,快递公司发展的规范性却一直饱受诟病。专家认为,近年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快递企业管理难以跟上。同时,快递行业准入门槛不高,对行业发展构成了不良影响。此外,国家对快递行业缺乏监管,也为这次事故埋下了伏笔。

对此,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表示,我国《邮政法》已经严重滞后于市场,亟须进行更新,政府部门应加强相关的立法工作。他建议,在相关法律中应对权责进行进一步明确,对快递企业的从业资格、人员素质、责任保险等内容进行明确规范,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在确保效率和利益的情况下,促使快递企业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据新华社济南12月22日电)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