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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集中检查辖区危化品企业

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对严重危及环境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本报讯 “11·22”事故发生后,为吸取教训,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监督,根据市环保局要求,开发区环保部门自12月8日至月底集中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行动,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杜绝生产环节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

12月9日上午9时许,记者跟随开发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三名环保专家走进青岛丽星仓储化工有限公司,针对项目环评审批情况、环境保护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投防控等内容进行检查。“化工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涉及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企业生产时更要严格紧抓环境保护细节,一点儿隐患也不能放过。”环保专家彭人勇说,按照要求,石化区内企业所建项目须有环评以及相关审批报告,包括厂界外石油管线的环评执行情况。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专家还对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等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污水如何处理,油水通过哪个设备进行分离,在丽星工作人员一一介绍下,环境专家现场提出了合理性建议。

“本次检查分成两组,对辖区内所有石化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开发区环保分局局长薛英俊表示,检查的同时,还在环保专家的建议下合理改善辖区内存在安全问题的石化企业。

据了解,此次安全大检查行动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立即制定整改方案;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由专门负责人追踪整改。另外,对严重危及环境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希望通过安全检查以及各相关部门企业的共同努力,可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健全环境安全防控体系。”薛英俊说。(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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