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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尾气排放黄标车“寸步难行”

本报讯 为严格控制超年限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造成的污染,20日开发区环保分局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行动,对辖区内高污染黄标车组织限行路查活动。

11月20日上午,记者跟随开发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来到海尔大道与滨海大道交叉口处,设立临时路查点位,对途经此地的限行高污染黄标车、冒黑烟车辆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车辆一并进行查处。

“所谓的高污染黄标车是指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柴油车。”开发区环保分局环境监测站科长宋宗东介绍,限行的高污染黄标车主要为2000年7月1日前生产的汽、柴油车和少量2003年7月1日前生产的中重型载货及大中型载客汽油车。之所以对黄标车淘汰与限行的原因在于,黄标车由于出厂时间较长、工艺技术落后、车辆安全性能较差、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特别是对驾驶员本身污染危害较大。黄标车的尾气排放对大气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据介绍,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分阶段扩大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的通告》,开发区辖区包含边界道路,自11月1日起,每天07:00~20:00,禁止国Ⅰ以下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

10点左右,一辆未贴环检标志的车辆驶进检查区域,依照法律法规现场实施了处罚。下一步分局将在全区范围内继续联合交警采用定点不定点的方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路查执法行动,确保辖区高污染黄标车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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