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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申报即享受”减税便利多

近日,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享受小微企业减税优惠政策有什么手续、要注意哪些事项,是不少小微企业关注的问题。日前,福建省财政厅召开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新闻通气会,对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解读。

与国家减税政策相叠加

此次福建省新发布的政策与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减免政策叠加,形成目前最大力度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其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普惠性。在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中,放宽了标准,扩大了覆盖面。政策调整前,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上限分别为100万元、工业企业100人(其他企业80人)和工业企业3000万元(其他企业1000万元)。调整后,明确将上述三个标准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万元、300人和5000万元,将惠及福建省96%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9%是民营企业。

二是优惠性。将现行小微企业优惠税种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2个税种,扩大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10种税费。同时,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力度明显加大:政策调整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10%。调整后,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

三是切实性。不断加大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力度,逐步将免税标准提高至月销售额3万元,本次进一步提高至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策受益面大幅扩大,且税收优惠方式简明易行好操作。

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服务

“‘申报即享受’是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措施的一大特点,一系列便捷服务让小微纳税人更顺手、更舒心地拿到减税降费红包。”福建省财政厅税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保证普惠性政策的普适性便利,在税收征管措施上采取了“三个无需”和“三个自动”。“三个无需”为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三个自动”为凡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信息系统就可以自动帮助享受减免税优惠:一是自动识别,系统根据纳税人填报的信息,自动识别和提示纳税人是否可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二是自动计算,系统根据识别情况自动计算纳税人的可减免税金额;三是自动成表,系统可根据纳税人填报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

结合不同税种推出便利举措

在普适性便利的基础上,不同税种的减免还各有一些既增便利又具实惠性的措施安排,操作也切实可行、简明易行。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一是该选择的可以选择。比如,在增值税方面,针对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可能有些月份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按季计算可能未超过30万元的情况,允许纳税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根据自身实际在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纳税方式上变更1次。

二是该调整的可以调整。比如,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按月预缴的企业,如果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统一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从而有利于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

三是该延续的可以延续。比如,在增值税方面,对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免税标准提高后,依然可以使用现有税控设备继续开票,不需要办理缴销手续;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前期已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同样还可以延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是该抵减的可以抵减。比如,在增值税方面,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如发生销售不动产行为,在办理申报时,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录入当期所有应税销售额,并根据扣减不动产销售额的余额,帮助纳税人判断是否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地方税减征方面,考虑到各地出台政策的时间不一,且可追溯至1月1日起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申请退税或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据《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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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将收获更多减税“红包”

2月,小微企业迎来了新的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一系列减税降费“红包”落地,让小微企业享受到了新一轮的政策红利。

据了解,截至2月14日17时,已有29个省(区、市)明确小微企业减征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六税两费”按50%幅度顶格减征。

新减税降费“红包”落袋

2月1日,在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厦门某眼镜有限公司金湖路分公司的财务人员林鹭燕一大早就来到办税服务厅里等候办税。

自2019年1月起,国家开始实施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其中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并允许小规模纳税人自主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新政出台后,林鹭燕所在公司选择按月申报的方式,成为最先享受普惠性减税的企业之一。“今年1月,公司销售收入9万多元,按照原来的政策计算,要缴纳2700元左右的增值税。现在,不仅一分钱不用缴,还省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00多元。”林鹭燕对记者说。

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仅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和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作出进一步的减免,还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

“申报即享受”带来便捷服务

“申报即享受”是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措施的一大特点,让小微企业纳税人享受到便捷服务。

在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小微企业咨询专窗”,税务人员张琛被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享受优惠要办什么手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而张琛总是微笑着回答:“都不用,无须审批、无须核查、无须证明,申报就能享受。”“我在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习惯性地按照原来的政策填了表格,结果系统弹出一个对话框,说本期销售额符合免税标准,提醒我把本期销售额对应填写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里。”税务部门的电子申报系统的智能识别功能,让安徽省芜湖市茂林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人员陶德下没有与减税“红包”擦肩而过。

据了解,在2月申报期到来之前,全国所有省级税务部门都在电子税务局的网上申报系统内增加了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提醒功能。当前,凡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系统就可以自动帮助其享受减免税优惠,包括自动识别纳税人是否可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自动计算纳税人的可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等。

更丰厚的减税“红包”

已在路上

“要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2019年,各级税务机关要把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摆在议事日程的突出位置,坚持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一号工程”抓实抓好。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一经发布,各级税务机关及时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辅导和政策解读,对12366坐席人员和办税服务厅一线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并对预计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

据介绍,安徽省税务局开展“税务志愿江淮行、减税降费促发展”活动,税务志愿者深入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分享减税降费政策二维码、发放宣传折页。重庆市税务局梳理发布《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指引》及相关税费的政策释疑,并编制拜年信息,通过短信、微信、QQ等方式进行点对点宣传。大连市税务局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宣传辅导,组织涉税专业服务志愿者为纳税人提供咨询解答。

随着更多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陆续推出,以及税务部门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的不断升级,小微企业将收获更加丰厚的减税“红包”。

据《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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