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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劳动者的“守护神”

区劳动监察大队助力“春风行动” 开展“三送”活动

近日,记者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针对目前企业招用工人较多、工人流动性大的特点,为帮助企业搞好用工管理,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区劳动监察大队组织开展了执法服务“春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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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工地“一箭双雕”

3月21日上午,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到西海岸一家用人单位实地办公,了解劳动合同签订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现场讲解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年后建筑企业开工后,用工量骤增,为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我们采取主动监察和集中监察的方式,深入到建筑工地、企业,监察与宣传并举,动态掌握用工情况。”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赵庆利说。

原来,为保障“远距离,近维权”便民服务工作的落实,该局结合近年来案件及易发区域的特点,以“巡回中队”工作机制为基础,深入镇街、社区,因企制宜、因事制宜,与企业、职工面对面地交流,解难答疑,并帮助咨询者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了解分析企业状况,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自觉树立劳动法制观念,达到了既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又指导企业自觉守法用工的双重目的。

截至目前,共为20户企业提供送法服务40余次,惠及职工18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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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企业“开小灶”

“因为订单增加,公司急着招几名临时计件工,一方面人难招,另一方面临时工大多要求按时计算工资,单价也贵,这对于老员工来说也不公平。”王台镇一家纺织企业车间负责人向赵庆利吐露难处,寻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赵庆利立即和随行同事讨论起来,“工资计酬方面,企业要制定透明公开的薪酬标准,听取员工合理化建议,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用工管理;招聘临时工方面,与村联合一下,由村里出面进行劳务派遣,满足企业用工需求,营造双赢局面。”

随后,赵庆利和同事翻阅了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工资表等用工管理台账。“3月份的工资一定要确保在4月底前发,劳动合同中要注明计件工资的算法和最低工资标准,这些问题要注意及时改正。”赵庆利一边翻阅一边指出企业用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虽然这些看上去是小事,但操作不规范容易引起员工不满情绪,甚至导致员工流失。”

记者了解到,为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化解企业留人难,今年以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结合日常巡查,深入企业现场指导用工管理,并借助新媒体平台,采取进企培训、调研走访及案件查处等方式,为用人单位提供“量体裁衣”式的劳资咨询、指导服务5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材料2000余册,惠及用人单位218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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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建议书”防微杜渐

“经调查,你公司存在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加班未支付工资等行为,建议你单位依法完善员工的社会保险、支付员工的加班工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将第一份《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送到某公司负责人的手中。“在常规的劳动监察过程中,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就直接责令整改,逾期不改则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在实际执法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处于违纪违法萌芽状态和边缘状态的行为,首先进行劝解,随后在‘回头看’行动中,再进行二次监察。”赵庆利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在助力“春风行动”中,该大队着力推行《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和《劳动保障监察事先预防函询函告书》制度,由区劳动监察大队对发生3人以上、年内2次投诉或工作中发现存在劳动用工问题的用人单位专门“会诊”,查找监管堵点,帮助发现问题并督促改进完善。

截至目前,共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劳动保障监察事先预防函询函告书》286余份,纠正违法行为400余项,使执法监管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预防”。

张 静 薛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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