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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盗窃黑松犯罪团伙被判刑

四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拘役和七到八个月有期徒刑

本报3月15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区扫黑办获悉,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盗窃黑松案件,徐某军等四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拘役和七到八个月有期徒刑。此次宣判进一步震慑了相关违法行为,彰显了西海岸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2018年5月12日,青岛市森林公安局黄岛分局接到琅琊镇夏家村村干部报警,该村有6棵黑松被盗。该局与琅琊派出所联合开展调查,通过视频侦查并结合卡口大数据分析,找到嫌疑吊车车主,后循线抓获盗窃黑松犯罪嫌疑人夏某祥、徐某军、刘某荣,另一犯罪嫌疑人夏某一到琅琊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5月,被告人刘某荣、徐某军、夏某一到琅琊镇夏家村购买黑松未果,后徐某军找到夏某祥,该四人预谋到该村西南岭偷挖黑松,并预先进行了分工。2018年5月11日,被告人刘某荣、徐某军到夏家村与夏某祥碰头后,由刘某荣联系好工人将该村西南岭6棵黑松挖好土球并用绳子捆绑好,夏某祥开装载机将已经挖好的黑松从树坑中端出,当晚徐某军联系吊车将6棵黑松装上货车,并以13000元价格卖出。经有关部门鉴定,6棵被盗黑松价值14500元。

据工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聚焦重点领域发力,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均亲临指挥一线,不断加强日常调度,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面上工作持续发力。此外,各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执法联动、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快办案节奏,确保各类违法犯罪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处理。 (苗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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