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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日前,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审核批准了我区机构改革方案。1月15日上午,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黄岛区委)一届五次全体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我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黄岛区委)一届五次全体会议决议》,标志着新区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月15日下午,新区召开区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进改革作了安排部署。

改革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深化党政机构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坚决落实到位,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市机构改革有效衔接。又要结合新区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把“自选动作”设计好,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为加快建设军民幸福、干部自豪、令人向往的美丽新区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新区机构改革具有6大特点

总的来看,新区这次机构改革具有六个方面的特点:

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组建和调整优化一批区委重大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办事机构;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区委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着力构建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机构职能体系,比如,组建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机构,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让各类机构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更有作为。

坚持做到党政主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与上级保持基本对应。严格落实“规定动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对本轮机构改革没有涉及的方面,也按照改革精神对部门间职责关系进行了理顺,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注重彰显新区特色。在改革大框架下,结合我区实际,高质量搞好“自选动作”,把机构改革与承担的军民融合、经略海洋、动能转换、创新驱动等重大战略任务结合起来,因地制宜设置机构、配置职能。

更加突出优化协同高效。把转变和优化职责作为改革关键,在改职责上不仅要改头换面,更要脱胎换骨,不仅发生物理变化,更要发生化学反应。如对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房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和部门进行了大幅整合,明确职责边界,减少职责交叉。

着力强化统筹兼顾、协调联动。强化党政群人大政协统筹、区和镇街统筹、党政机构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统筹、机构职能设计和组织实施统筹,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区级党政机构设置37个

改革后,我区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其中,区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0个;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6个。中共青岛市委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的工作机关与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的工作机关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的工作部门与青岛市黄岛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对应上级机构改革调整设置的机构和职能

坚持与中央指导意见和省市机构改革方案逐一对标对表,做到区委工作机关和区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和职能配置,与上级机关基本对应。

在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方面,组建区监察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海洋发展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与上级对应改建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

在加强区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方面,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归口管理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宣传部统一领导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区委统战部统一管理对台工作、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在对应上级政府工作部门调整方面,组建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重新组建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优化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职责。

突出新区特色、因地制宜设置的党政机构

在与上级改革方案紧密衔接、基本对应的前提下,扎实谋划“自选动作”,在一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体现新区特色。

组建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聚力建设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组建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区委工作机关。

组建区海洋发展局。为更好承接海洋强国战略使命,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组建区海洋发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重新组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解决产学研管理中存在的机构分设、资源分散、政策分家等问题,整合工信、科技、大数据等机构和职能,重新组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重新组建区城市管理局。将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的职责,区城市建设局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相关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城市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

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对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等方面提出了统筹推进的具体要求。全面清理限额外设置的行政机构,规范管理挂牌机构、临时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将行政职能交由事业单位承担。

机构改革3月底前基本完成

区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机构改革,确保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强化党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推进各类编制资源统筹使用,加大部门间、镇街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坚持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强化部门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坚决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

制定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

既要积极落实改革任务,又要扎实细致做好人员安置、资产处置、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实现有序推进、平稳过渡。妥善安排超配人员,不搞断崖式精简分流人员。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经费资产管理,改革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对经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按规定办理移交、接收、划转和处置手续。做好档案移交管理工作。

改革的组织领导和时间表、路线图

区级机构改革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明确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审计、机关事务和档案管理等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

区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机构改革,有序做好转隶、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的新老机构要确保工作有序衔接,保证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确保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宋迎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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