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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4个千亿”新政为民企解困

深圳市政府12月4日正式印发《关于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4个“千亿元计划”,分别是:确保全市企业年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实现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以及实现民营企业新增发债1000亿元以上;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

减免民营及小微企业税收

实施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对民营及小微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按照中央和省部署,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落实深圳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大力清理转供电加价行为,确保终端用户电价零加价。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有效期至2019年年底。失业保险费率由1.5%下调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7%。按省统一部署,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亏损满1年的民营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1%或缓交住房公积金。将小微企业工会费的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70%。确保全市企业年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条件下,可适当提高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容积率,经批准利用已建成工业园区内增加自用生产性工业厂房及相应辅助设施的,免收地价。加快房屋租赁管理立法,按片区对厂房、写字楼、出租屋的租金实施分级分类价格指导。市区联动整治“二房东”哄抬房租行为,加强“租金贷”监管,严格控制各类物业租金过快上涨。

融资信贷受益面扩大至个体户

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由20亿元增加到50亿元,提高风险补偿贷款余额上限,将受益面扩大至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实现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小微企业实现贷款到期后无缝续贷。将银行业绩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挂钩。

用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100亿元发债增信资金支持,建立企业发债风险分担机制,实现民营企业新增发债1000亿元以上。

加大民营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科创板的上市培育力度。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对企业在境外上市所开展的合规境外直接投资(ODI)审核备案给予支持。

设千亿民企平稳发展基金

用好100亿元债权资金和50亿元股权基金,缓解深圳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让利等措施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将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引导商业银行、券商等股票质权人开展配套授信,不轻易抽贷和平仓。

建立民营企业重大危机预警处置机制,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发性重大事件,相关部门要及时依法依规协调处理。建立深圳民营企业家市外纠纷及涉诉应急协调处理机制,落实外地执法机关来深办案协查备案和深圳企业市外涉诉司法协助制度,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建立企业海外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的报备制度和合规管理协调制度,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合规管理体系。

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迁入给予100万元奖励

实施“百千万行动计划”,推动工业企业“小升规”,对首次升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2018年完成新升规工业企业1000家;开展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培育行动,3年内培育10000家;认定100家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推动成长为中国民营500强和世界500强企业。加大对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的引进、培育和支持力度。对迁入深圳的优质上市公司提供针对性支持,对迁入深圳规模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实施“百强企业稳增长行动计划”,及时了解掌握百强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投资计划,根据其发展需求优先合理配置资源,支持企业符合产业导向的重大项目在深圳投产落地,确保全市产业及工业投资稳步增长。

实施“优质企业扎根行动计划”,为重点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提供必要的总部、研发和高端制造用地,加快建设总部集聚区,以优惠价格出租或出售;市、区支持优质民营企业联合建设总部大厦。建立面向创新型高成长企业的产业及研发用房支持制度,在政府的产业用房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保障创新型高成长企业的用房需求。

实施“中小微企业上云计划”,到2020年上云企业达到10万家。扩大政府采购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市级部门年度采购项目预算中,专门面向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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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亮点为“四四三二”加大民营企业纾困力度

在此次《若干措施》出台之前,深圳已经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而这一次方案的出台,实际上是进一步提出切实可行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根据深圳市官方解读,此次《若干措施》的亮点可概括为“四四三二”。

深圳民营经济更需良好环境支持

整体看,深圳民营经济保持较快增速,以今年前三季度为例,深圳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7367。33亿元,同比增长10%,高于全市GDP增速10.9个百分点。

同时,民营企业对深圳经济贡献显著提升,2018年1-10月,民营企业上缴税收3570亿元,同比增长7.8%,占全市企业上缴税收的67%。另外,民营经济发展质量领先,经营业绩持续向好,且发展质量高。

在此基础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也是深圳的课题。需要着力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再造政策新高地、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发展、优化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引领民营企业标准化建设、培育四支重点队伍等等。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金融与现代产业研究所所长刘国宏告诉南都记者,此次《若干措施》的出台,实际上体现了深圳的“三个事实”,分别是:看得出来深圳市政府有实干精神,里面有不少干货、硬货;看得出来深圳财政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可以大手笔支持民营经济;更看得出来深圳民营经济实力雄厚,有市场需求才有大手笔投入。

进一步加大民营企业纾困力度

《若干措施》重点内容可概括为“四四三二”。首先是“四个千亿”。以“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为例,深圳前不久及时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上市公司稳健发展的若干措施》,安排150亿元,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通过债权(100亿元)、股权(50亿元放大至200亿元规模的基金)两种方式缓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

截至11月2日,已决策为25家上市公司提供股权、债权流动性支持,为进一步加大民营企业纾困力度,此次《若干措施》提出由市政府安排一定资金出资引导,通过制定让利措施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组建总规模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重点用于解决我市优质民营上市企业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优质上市公司流动性紧缺问题、以及对发展前景较好的民营企业进行必要的救助或资金支持。

四个计划、三个机制、两个平台

除了四个千亿以外,还有四个计划。分别是:百千万培育计划、百强企业稳增长行动计划、优质企业扎根行动计划,以及中小微企业上云计划。

其中百千万培育计划是针对小微企业,通过政策扶持把这些企业做大做强;百强企业稳增长行动计划,旨在把深圳市、区百强企业符合产业导向的投资项目留在深圳;优质企业扎根行动计划是为了解决深圳上市公司众多,但产业空间瓶颈十分突出的问题。最后中小微企业上云计划,是为了降低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本,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而三个机制则包括:建立民营企业重大危机预警救助机制、建立我市民营企业家市外纠纷应急协调处理机制。总体来看,三个机制的目的都在于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相关部门要及时介入,积极协调处理,帮助企业化解危机,努力维护企业正常经营。

开通企业投诉受理平台和设立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更是为了帮助民营企业提供维权渠道,以及加大对已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督查力度,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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