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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不符还酒驾司机被记25分

本报讯 日前,开发区交警三中队在银沙滩路与罗浮山路路口设卡严查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当民警对一辆自北往南行驶的中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神情慌张,便立即让其熄火下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当民警让驾驶员出示有效证件时,他拒不出示后又称未携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中队核实身份。经核实,该驾驶员张某所持有的驾驶证为B2证,但他所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需要持有B1以上的驾驶证,其行为构成准驾不符。记者了解到,张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未带驾驶证被处以记25分、罚款305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李玉华 潘志强 杨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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