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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文明 法院大有作为

黄岛区法院一年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126件 有力保障新区生态环境

本报讯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美丽新区需要司法保护。近年来,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法院秉承“先行先试、善作善成”的新区精神,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树立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一年来,共受理涉环境资源的民事、刑事案件共计133件,审结了126件,有力保障了西海岸新区生态文明建设。

“做好环境资源审判要先打造一流的审判团队。”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进运介绍道,近年来,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法院按照司法改革的精神要求,组建了全新的审判团队,细化了团队成员的职责分工,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有了一流团队还要与有关环保部门多沟通、多交流,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了当前环境资源保护的现状面临的问题,找准发力点,审结了一批以“盗采海砂”、“私设暗管”为代表的典型案例,并加大了宣传力度,为美丽新区建设保驾护航。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工作中要本着‘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理念,真正把环境司法工作做到实处。”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光金介绍道,新区面积广袤,法院的法庭遍布新区,要求法庭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生态文明保障结合起来,在乡村的司法过程中一方面要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力,另一方面也要探索着重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今年年初,新区法院制定了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在意见中我们将‘生态宜居’放在了很高的位置,要求全体法院干警要牢固树立这个理念,真正把生态文明的建设要求落到新区的每一片土地,扎实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滕以庆 宋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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