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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失信将面临14项惩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31个部门联合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根据备忘录,当事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等。

备忘录规定,联合惩戒措施共有14条,包括限制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涉及个人招聘录用、融资授信、补贴性资金支持等多个领域。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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