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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十强”产业重塑经济动力结构

山东要实现存量变革和增量崛起新突破

在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进程中,我省提出要着力做优做强做大“十强”产业。其中,“十强”产业涉及我省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潜力产业,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瞄准这些产业,探索存量变革和增量崛起并举的转型升级路径,并提出了一系列跟进配套政策。

1

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形成新动能

密切跟踪国际科技、产业发展趋势,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新兴产业加速崛起、扩容倍增、重点突破,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培育形成新动能主体力量。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积极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国家战略,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渗透应用,构建泛在互联融合智能安全的信息技术产业体系。

到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65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5%。

高端装备产业

加快推动高端装备创新发展,突破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提升综合集成水平,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打造国内一流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到2022年,高端装备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53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3%。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

突出新能源新材料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作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建设具有国内尖端水平和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新材料研发、检验检测中心和产业发展高地。

到2022年,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44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4%。

现代海洋产业

增强经略海洋意识,科学、绿色、立体开发海洋,探索人海和谐、陆海统筹、彰显特色的科学发展模式,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经济改革发展示范区。

到2022年,现代海洋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3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3%。

医养健康产业

深入实施“健康山东”战略,促进医疗、养老、养生、体育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打造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产业链,创建国家医养结合示范省。

到2022年,医养健康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15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1.5%。

2

提升传统产业改造形成新动能

加快引用新技术新管理新模式,瞄准国际标准,推动传统产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焕发生机活力,促进全产业链整体跃升,打造世界级制造业集群,培育形成新动能基础力量。

高端化工产业

以基地化、链条化、智能化为方向,坚持创新、安全、环保、质效联动发展,加快优化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建设高端化工产业强省。

到2022年,高端化工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51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1%。

现代高效农业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提升山东农业优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积极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路径模式,引领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到2022年,现代高效农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2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2%。

文化创意产业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完善文化生产经营机制,丰富新型文化业态,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到2022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56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6%。

精品旅游产业

顺应大众旅游时代消费升级新趋势,扩大旅游产品供给,提升综合服务质量,推进旅游业多元化、全域化、国际化发展,打响“好客山东”品牌,打造全域旅游示范省和国际旅游度假目的地。

到2022年,精品旅游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84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8.4%,入境游客数量提高到630万人次。

现代金融服务

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更多金融资源高效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构建现代化、普惠化、便利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到2022年,现代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到6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

3

化解过剩产能置换形成新动能

把去产能作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存量资源配置的首要任务,探索建立市场自动出清的长效机制,实现企业优胜劣汰、产业转型升级。

明确去产能重点

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短期和长期、存量和增量、供给和需求关系,根据市场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生铁粗钢电解铝、煤炭煤电、玻璃水泥、电动车轮胎等去产能行业、领域和力度,使产能利用率保持在合理区间。

优化去产能路径

综合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分类施策、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引导企业坚决遏制过剩产能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能合作共赢,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

完善去产能政策

加快完善困难企业差异化处置机制,创新债权债务、职工安置等配套政策,切实保障企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4

改革、创新、开放:汇聚动能转换新动力

坚持把深化改革、推动创新、扩大开放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根本动力,加强制度设计、系统谋划和协同推动,持续激发全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改革激发动能转换

尊重市场作用和企业主体地位,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发挥国有企业在动能转换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挥民营经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落实企业改制、兼并重组、产业升级等税收优惠和奖励政策,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制度性成本。

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更多依靠市场化手段促进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集聚,充分发挥其放大社会生产力的乘数效应。

创新投融资体制。最大限度放宽投资准入,通过规划布局、技术标准引导市场投资行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

创新引领动能转换

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统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提高科技创新应用能力。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建设国际领先的超算中心、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试点)、大洋钻探船等。筹建好中国科学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服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健全技术转移体系,推进青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和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青岛蓝谷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以推进青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实施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专项行动计划。

开放助力动能转换

实施新一轮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开放环境,重塑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各市发挥特色优势,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城市,在港口建设、海洋经济、能源资源、商贸物流、金融服务、人文交流、生态环保等领域加强合作。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充分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在济南、青岛、烟台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支持青岛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推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实现优质优价、优进优出。支持青岛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

创新区域开放合作模式。加快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主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及京津产业转移。

5

政府服务、人才队伍、基础设施:夯实动能转换新支撑

适应新时代新趋势新要求,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超前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提供坚实保障。

建设一流服务政府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包容创新、审慎监管、运行高效、法治规范的服务型政府,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开展新兴经济领域管理权责重心下移试点,将部分有利于促进动能转换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依法下放或委托设区市实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降低准入门槛,创新监管模式,完善快速服务响应机制。

改进优化政务服务。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

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出台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社会信用、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能源节约、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法规规章。

完善市场竞争和消费环境。着力打破地区分割、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建设一流人才队伍

牢固树立人才第一资源理念,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打造人力资源强省,实现数量型人口红利向质量型人才红利转变。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争取国家支持建设中国康复大学、中国能源大学,加快齐鲁工业大学、齐鲁医科大学建设。

创新人才引进模式。建立符合国际规则和惯例的引才机制和服务模式,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人才国际化的意见。

强化人才激励政策。构建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梯队发展、自由流动的制度环境。

建设一流基础设施

坚持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方向,提高智能化、网络化、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技术先进、功能完善、便捷高效、安全坚固的综合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交通基础设施。积极融入国家综合交通网,畅通省内外运输网络,打造交通强国战略山东示范区。

能源基础设施。实施能源保障、能源网络和能源优化工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供应优化的现代能源体系。

水利基础设施。突出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以节水、供水重大工程建设为重点,构筑水安全保障体系。

信息基础设施。支持青岛建设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加快基于互联网协议IPv4/IPv6技术过渡的骨干网和接入网改造。构建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推进5G联合研发、试验和商用试点。

6

财税、金融、土地:构筑动能转换政策体系

以综合试验区建设为重要契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集中释放财税、金融、土地等制度红利,为动能转换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健全财税政策

遵循财税改革方向,强化税收引导、财政激励功能,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完善税收激励机制。按照国家部署,选择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旧动能转换重点行业(项目)先行先试临时性的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激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科技人员转让科技发明、专利技术等,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能准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税务机关依法核定财产原值。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个人的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符合条件的也可选择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加大财政奖励扶持。完善省对市县主体税收增长激励政策。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地方部分)、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两税增收上交省当年增量部分,省政府按一定比例返还奖励。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研发和首批次新材料研发、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和政策,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创新产品研发应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大对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支持和引导力度。

创新金融政策

创新企业融资方式和金融服务模式,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薄弱领域倾斜,推动金融服务普惠化、绿色化发展。

增强创新创业金融支持。推动发展小微金融,改善对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服务。

推动绿色金融加快发展。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金融机构贷款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完善土地政策

坚持长远结合、生态优先、集约利用的原则,精准实施支持动能转换的土地政策。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再利用。鼓励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按照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条件自行开发或联合开发。

保障新增土地供给。对综合试验区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农用地转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安排上给予倾斜。营利性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体育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项目用地,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出让底价按照拟出让地块所在区域同类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依法委托济南、青岛、烟台市人民政府行使部分市(县、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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