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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

慈善事业是指私人或社会团体基于慈悲、同情、救助等观念,为灾民、贫民及其他生活困难者举办的施舍、救助活动的统称。慈善是人们自觉自愿地奉献爱心与援助的道德行为,闪耀着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的灿烂光辉。

慈善事业发展的原动力是慈善文化,慈善文化是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核心是利他主义价值观。弘扬慈善文化所要达到的境界是在全社会营造浓郁的“人文关怀”的氛围,使社会呈现一种稳定和谐的状态。所以,慈善作为一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关联。无论是在国家层面、社会层面还是公民个人层面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充溢着慈善理念,散发着慈善精神,透露出慈善文化。

在国家层面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观,反映了慈善理念的价值诉求。国家富强建立在人民共同富裕的基础上,需要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通过慈善行为,帮助贫困的弱势群体,让他们具有获得感和自强能力,也走上富裕的道路,过上体面而有尊严的美好生活。

人民的权益是由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和生态权益组成的权益系统。只有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才能极大缩小人与人之间不平等不公正现象,改变财富两极分化状况,推动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和谐新格局的建立。

在个人层面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要求公民具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慈心善行。慈善是爱国的实际行动,慈善通过爱别人爱社会达到爱国的精神境界。慈善也与敬业密切关联,敬业促进事业的发展,事业的发展为慈善积累财富、奠定物质基础,促进人们将慈善动机转化为慈善行为。敬业精神既极大地促进事业的发展,又成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动力。诚信和友善的价值观,更体现了慈善精神和慈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于2016年9月1日施行。该法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推动我国慈善事业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轨道。(张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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