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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成消费维权“利器”

新区加强企业信用监管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命脉,信用体系建设关系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兴衰成败。近年来,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积极转变职能,以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为抓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市场创业创新活力。

小小公示栏维权大文章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新区各大商超纷纷立起了“公示栏”。

“由于担心上榜,所以各个专柜和品牌的工作人员处理消费投诉举报的积极性提高了很多,这也达到了我们和消费者的双赢效果。”青岛家佳源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区购物中心业务经理黄菲告诉记者。黄菲口中的“榜单”就是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30余家大型商场超市设立的消费投诉公示栏。

记者了解到,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督促新区商超每月对各柜台或品牌的消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分析,对当月位居消费投诉举报前列,且处置不力的柜台或品牌进行公示,倒逼经营者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公示栏里主要包括投诉举报靠前的单位、投诉举报情况、消费提示等内容。”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陈敬伟介绍说,公示栏设立后,各柜台和品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意识得到强化,构建起了消费维权第一道屏障,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的情况明显上升,也进一步节省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信息公示告别“盲区”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除了各大商超的公示栏,新区还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登陆青岛西海岸新区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行政处罚信息、许可资质查询、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均可查询。”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管理科刘霞告诉记者,从消费维权的实践来看,造成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商家诚信观念的缺失和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如在保健品消费纠纷中,一些商家不但没有保健食品的经营资格,甚至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作为普通消费者,对诸如此类的经营主体信息、监管信息等无从知晓,而一些商家正是利用消费者“信息盲区”从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新区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消费者就可以查询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获得的资格资质等信息,并可以根据了解的信息,有比较地、自主地选择交易主体,一定程度上防范了交易风险,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完备的监管制度、信用信息公示是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新区在做好信息公示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用分类监管、发布“红黑榜”、依法披露12315投诉举报信息等方式,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点披露投诉规模大、和解比例低、多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业态及企业信息,从而倒逼行业自律、企业自觉,促进市场经营行为规范。下一步,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将继续通过加强商品质量抽检、强化信息公示等举措,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实现维权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维权工作。 王 雪 张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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