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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山路(长江路至富春江路路段)停车泊位取消

本报讯 为缓解交通压力,提高太行山路车辆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近日,开发区交警大队经实地调研后决定将太行山路(长江路至富春江路路段)蓝色限时停车泊位取消,并在道路两侧设置禁止停车标志。

记者了解到,太行山路全路段禁止停车。开发区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对不按规定违法乱停的驾驶员,自2017年7月3日起交警大队将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李玉华 杨 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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