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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调高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本报讯 随着2016年青岛市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提高至4910元,2017年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也作出相应调整。新区参加城镇职工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按2016年社平工资的60%、80%、100%三档为基数,相应社保年缴费额10959.12元、14612.16元、18265.20元三种标准,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一档缴纳。

据了解,选择上一年度社平工资60%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2946元;每月需缴纳养老589.20元,医疗324.06元,合计913.26元;一年共10959.12元;选择80%档缴费基数为3928元;每月需缴纳养老785.60元,医疗432.08元,合计1217.68元;一年共14612.16元;选择100%档,缴费基数为4910元;每月需缴纳养老982元,医疗540.10元,合计1522.10元;一年共18265.20元。该标准从1月份起启用,对1-5月份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去银行补缴。(丁大千 李明奎 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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