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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医再迎政策“春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社会办医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一是支持社会办医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探索发展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二是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促进投资与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三是强化对社会办医的政策支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落实完善保险支持政策,推进医药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加强财税和投融资支持,合理加强用地保障。四是严格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加强全行业监管,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民营医院有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

医改大背景下,鼓励居民首诊在基层。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加大对基层全科医疗服务的政策支持。

意见明确,将发展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高水平全科诊所,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等护理人员以及诊所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

将打造一批专科类品牌服务机构

另一方面,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领域服务。意见提出,将在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以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同时,鼓励投资者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举办有专科优势的大型综合医院。

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近年来,尽管社会办医政策不断放宽,但“准入门槛”依然很高,民营资本要建医院、买设备受限较多,审批流程长,并不容易。

意见进一步放宽了民营资本办医的市场准入,明确提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可合理放宽规划预留空间。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在审批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设置时,将审核重点放在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上,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动态调整相关标准规范。

与此同时,还简化优化了审批服务。意见指出,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前置条件或证明材料,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增减审批条件,相关规划和政策要向社会及时公开。落实连锁经营的服务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的政策,鼓励健康服务企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

民营医院兼职医生也可参评职称

在医生执业方面,意见明确,要改革医师执业注册办法,全面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医师个人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可在多个机构执业,促进医师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建立医师电子注册制度,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方便医师注册。医师可以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在社会办医疗机构稳定执业的兼职医务人员,合同(协议)期内可代表该机构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本人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将严厉打击出租承包科室行为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社会办医发展迅速,民营医疗机构“蓄势待发”,但确实也存在部分医疗机构不规范医疗现象。因此,意见也明确,要对行业加强监管。

意见提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监管,依法严惩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宣传等行为。同时,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惩戒措施。鼓励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开展医疗服务信用评价。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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