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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系统启用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区工信局获悉,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上级统一部署,依托“青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日前,区工信局启用了新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系统。与原企业技术改造备案管理系统相比,新系统更加便捷、高效,便于政府加强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激发企业投资活力。

据了解,新系统取消了企业技改项目备案前置事项要求。企业备案技改项目时,无需再提供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明等文件,仅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和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等四个方面的信息,明显减轻了企业投资负担。

此外,新系统备案管理机关为项目赋码即完成备案。企业登陆“青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规定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区工信局核查通过企业填报的基本信息后赋码即完成备案。该项目代码将用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审批监管,是项目备案后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保等审批手续的唯一身份标识。企业如需要备案文件,不必再到区工信局现场领取,可直接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完全实现了企业技改项目备案过程四级标准办理,大大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 (丁大千 赵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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