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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在建工程实施安全分级

将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D级直接列入“黑名单”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区城建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新区在建工程管理秩序,全面强化在建工程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管理意识,有效加强行业自律,结合新区项目实际情况,区城建局制定了《黄岛区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分级管理办法》。

据介绍,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分级管理是指根据日常安全监督管理总体情况,并参照项目施工安全分级管理打分表及相关要求严格打分,将全区在建工程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行精细化、靶向性监管。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在岗在位履职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情况等。

分级初评工作由项目监理企业牵头,每月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参与自评打分。区城建局成立项目施工安全分级管理督查组,负责项目分级复评和督查,确保等级划分客观公正,形成动态评定工作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复评过程中,一旦发现企业弄虚作假,督查组将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办法》给予扣分处理,并将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此外,还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月对分级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项目保持常态化管理。

记者了解到,评定为A级的项目,将对相关责任主体予以表彰和支持,鼓励B级项目发展成A级项目,努力减少C级项目,严厉惩处D级项目,并形成差异化监管。

其中,对管理较好的A级项目,区城建局将减少日常安全检查频次,隐患排查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始终保持A级管理标准的项目,将给予各责任主体及人员加分、通报表扬等奖励。凡是创国家、省、市、区有关荣誉奖励的一律将从A级项目选拔,其他等级项目不予申报。项目施工期间若发生A级降至B级的,将约谈公司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发生A级降至C级的,将取消前期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种荣誉。

对管理达标的B级项目,区城建局将结合“双随机”抽查办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抽查,并做好定期检查,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向A级标准发展。若在施工过程中由B级升为A级的,将给予项目经理及总监通报表扬,如发生降级情况,将给予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通报批评和扣分处理,必要时给予责任单位行政处罚。

对管理基本达标的C级项目,区城建局将加大检查频次,引导项目向B级标准发展。若长期保持C级,将给于各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通报批评、扣分处理,并按照上限对责任主体进行行政处罚。

对管理不达标的D级项目,直接列入“黑名单”,区城建局将强化检查督导,加大检查频次。对D级项目责任主体采取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并暂停其招投标资格;对外地入青企业,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议退出新区建筑市场。“新区在建工程项目量大面广,而且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若监管时一刀切,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监管压力过大,监管效率不高,而分级管理则可将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精细化、差异化分类,对评分高的项目减少检查频次,对评分低的项目加大检查频次。”区城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李建军介绍,“这样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不仅可以缓解我们监督管理人员少、项目多的矛盾,有效提高管理效率,还有助于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张鹏 高鹏 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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