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市级国土行政处罚权限下放新区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分局获悉,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和理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职能,简化执法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了《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辖区内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权限流转方案》,将市级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权限流转至黄岛国土分局。《方案》明确了行政处罚事项的流转范围、行政处罚事项及标准、流转方式、工作制度等内容。启用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处罚专用章,专用章在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工作中,具有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公章同等法律效力;实行违法案件分级查处制度、违法案件查处负责制度、执法案件办理工作检查督办制度、违法案件统计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制度、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此次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权限“下放”,理顺了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工作职责,达到了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提速增效的工作目的,实现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源头预防、源头治理,为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徐升升 侯连勋)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