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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考核PM2.5不合格“一票否决”

河南省政府公布的《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提出,从明年起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将纳入“主要指标”,不合格将实施“一票否决”。

“蓝天工程”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两方面。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以各市、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其中PM2.5将从明年起实施考核;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煤炭控制管理等10项指标。

考核将采用评分法,结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对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未达标的市、县实施“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同时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监察等部门约谈该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暂停该地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据新华社郑州10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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