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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把儿子赶出门,儿子也得养老人

父亲李祥桂的举动导致儿子不养老,法院判决俩儿子每人每年付赡养费3500元

父亲年轻时对大儿子未尽抚养义务,在其成家后父亲联合二儿子将其从家中排挤走,而至其年老时,大儿子以其父未很好地尽抚养义务为由拒绝赡养,被这位父亲告上法庭。近日,黄岛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老人要求儿子尽孝案件。原告李祥桂(化名)老人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一时糊涂,老人错在先

李祥桂和陈婆婆一共生育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均已成家立业。大儿子李然(化名)刚结婚时跟老两口住一处,因为李然的长子患有先天性脑瘫,不但需要专人照顾,平时医疗费也非常昂贵,刚开始李老汉也会接济一下,但时间一长,李老汉也觉得是个拖累,家庭矛盾时时发生。后来二儿李文(化名)结婚了,因为房子小,李老汉和二儿子就合起伙来把李然一家挤走,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李然一家再也没回来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李老汉年轻时曾欠下高利贷后在外面躲了好几年,是陈婆婆一手操持这个家,带大了三个孩子。

相互攀比,哥俩拒付赡养费

现在李老汉老两口都近70岁,陈婆婆还患有高度营养不良症,不但丧失了劳动能力,还需要定时到医院复查,平时医疗费就已经很高了,还要按医嘱定时进行营养补给,因为对父亲过往所做耿耿于怀,李然对此不管不问。去年3月份,李老汉生病住院又花了4000多元,李然同样没有出面,弟弟李文倒是给老人交上了医疗费,但看大哥不尽赡养义务,他对二老的经济状况也开始不管不问。

“听别人说,大儿子现在贩蔬菜挣钱了,光车就买了两辆。”李老汉听别人说了李然现在的情况后,万般无奈之下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法院,要求两个儿子每人每年承担赡养费6000元。

法院判决,每人每年3500元

开庭时,李然认为李老汉没有尽职做好一个父亲,他就不应该承担赡养义务,“当初我父亲偏心老二,把我们一家赶出家门,凭什么让我尽赡养义务。”李文则表示:“法院要判我俩也必须数额一样,多一分我也不出。”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在赡养费的给付数额上,法院综合考量李老汉及陈婆婆的实际需要和子女的给付能力,确定李然和李文每年每人各支付赡养费3500元。

是法律问题也是道德考验

为人子女除了应在经济上供养父母外,还应当对父母进行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慰藉,为老人的晚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条件和家庭氛围,“百善孝为先,这既是一个法律问题,又是一个道德考验。”本案法官吕丽丽介绍道,本案中,李老汉未尽足够的抚养义务,但这并不能作为子女拒绝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借口。现在两位老人年迈体弱,其目前收入已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子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老人履行赡养义务。(滕以庆 丁德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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