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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政策助力新区产业发展

以政策引导“蓝高新”项目入驻,提高落户门槛,具体细则尚在制定中

本报9月22日讯 今天下午,记者从黄岛新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多方调研,新区制定十大政策扶持六大支柱产业和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科学引导产业转型升级。

“作为国家级新区,要建成产业高地,首先要成为政策洼地。”黄岛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薛清平表示,新区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在遵从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尽量建立惠好政策,给企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增加项目吸引力,“为给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针对目前新区发展的六大支柱产业和将要发展的十大新兴产业,我们制定了指引未来产业扶持发展方向的十大扶持政策 。”

记者了解到,这十大政策包括产业基金助推发展、投资贸易便利服务、项目用地熟化供给、提供基础设施配套、支持产业项目融资、补助租购经营场所、扶持企业增资改造、实施人才特区政策、免费培训企业用工、重奖科技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每一项都将配套出台细则,资金扶持比例、额度、时限等都将在细则中予以明确。

同时,针对以前东西区的政策差异,此次制定的十大政策细则也将对其进行整合统一。“这十大政策既有原来政策的汇总,又有将要制定的新政策。目前,新区发改部门牵头、正协调全区十几个部门加班加点制定具体细则,包括六大支柱产业和十大新兴产业入驻的条件和标准。”薛清平解释说。

值得一提的是,对比以前招商的一事一议,十大政策细则出台后,项目引进将更加阳光、公开。“从项目入驻之初的融资问题、土地供给、设施配套到入驻之后的技术改造以及用工和吸引人才,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后科技成果的转化、研发,十大政策中都有明确细则。”薛清平说。

同时,薛清平指出,十大政策也不是普惠制,未来新区只要蓝色、高端、新兴的项目,达到项目标准就享受十大政策,“这十大政策既是扶持也是门槛,高能耗、高污染等一切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拒之门外,将引导更多的高附加值、高技术等高质量‘蓝高新’项目落户。” (王璇)

黄岛新区产业发展十大政策

产业基金助推发展

设立产业发展母基金,以股权投资、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扶持重点产业项目发展。

投资贸易便利服务

按照成本最低、流程最简、效率最高原则,实行行政服务“零收费”,取消一切非法定前置审批环节,采取“先照后证”和“三张清单”等模式,全程免费代办项目投资建设手续。

项目用地熟化供给

对新引进的重点发展产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予以保障,提供经土地整理达到建设条件的项目用地。

提供基础设施配套

对工业类项目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对非工业类项目缓缴基础设施配套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延伸基础设施配套。

支持产业项目融资

加大对重点产业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通过加强风险补偿鼓励银行和担保公司扩大贷款和担保业务,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予以贴息扶持。

补助租购经营场所

对总部经济、科技研发、文化创意、金融贸易、服务外包、高端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项目,购置、租赁办公和营业用房予以补贴。

扶持企业增资改造

对企业利用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实施技术改造和增资扩建的项目,予以资金补助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

实施人才特区政策

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新引进的高级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给予安家补贴和创业补助,对企业高管人员个人所得分配实行激励机制。

免费培训企业用工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职业培训机构,对企业用工免费提供订单式专业技术培训。

重奖科技成果转化

对科研机构和企业实施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予以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配套资金支持。对承接重大科技成果成功转化企业,按技术合同交易额予以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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