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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玲说事

“有事您说话,小玲帮您答!”您身边的事情,我们时刻关心,您想知道的,我们帮您打听。您可以拨打热线电话86753000联系我们,说说日常里难解的困扰,讲讲身边的麻烦事,让我们帮您解难题。

1、刘先生:我是一个外地迁入开发区的居民,现在黄岛某乡镇注册了一家纳税人公司。我想将父母的户口从老家迁入这个乡镇,请问是否符合迁入条件?

据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我市现行户籍政策,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原籍无子女,可申请投靠子女落户。详情可电话联系66581136。

2、宋先生:我看到很多的商品房在售时,土地年限就已过了几年或十几年,请问住宅类商品房土地年限到期后国家的相关政策是怎样规定的?我在物权法的第149条查到相关解释,但对于续期的费用没有明确说明,我想问一下国家现在针对这种情况有没有明确的法规?

据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的,自动续期”。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2007年修订后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只是对土地出让年限的最高限作了规定,各地可以根据情况掌握出让年限的下限。关于对续期的费用没有明确说明这个问题,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未针对住宅用地自动续期是否需缴纳费用以及如需缴纳费用需按照何种标准收取等问题做出明确约定,因此目前个人住宅续期手续尚无法办理。

3、张先生:请问位于辛安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现在可以申请了吗?需要什么条件?怎么申请?

据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辛安公共租赁住房不能申请配租,具体申请条件及程序将在配租公告中予以明确,具体公告发布时间请关注开发区政务网。咨询电话:86988819。

4、王先生:我父母的老家在外地,医疗保险也在外地,老家有一个医疗保险异地人员审批表,在表上有一栏,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意见,我想问一下这个要到哪儿办理?

据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您可以到开发区紫金山路38号二楼21号窗口办理。详情可咨询社保中心,电话:86896875。(王赠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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