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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法院为131人讨回188万血汗钱

本报讯 近日,黄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发放案款188.38万元,使131名职工拿到了拖欠多年的“血汗钱”。

2008年8月至2014年3月期间,被执行人青岛某渔业发展公司因经营不景气,便断断续续拖欠职工工资。今年4月份起,部分欠薪职工到黄岛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83名职工经黄岛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青岛某渔业发展公司应付职工工资120余万元。另有48名职工则一纸诉状将青岛某渔业发展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青岛某渔业发展公司应付职工工资60余万元,总计188.38万余元。

谁知,法律文书生效后,该公司并未自动履行义务,眼看即将到手的工资款,被执行人迟迟不肯履行义务,于是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拖欠工人工资案件属于涉民生案件,一直是黄岛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黄岛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使工人能够及时拿到被拖欠多年的“血汗钱”,执行局特成立了专案组,强化各种执行措施,最终被执行人青岛某渔业发展公司同意按约定时间履行义务,案件得以顺利办结。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涉及131起案件的180余万元工资案款全部发放完毕。(滕以庆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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