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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

本报讯 日前,国务院批复山东省政府,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这是自2011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之后,对深入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又一重大战略举措。设立国家级青岛西海岸新区,对全面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深化改革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深远海开发与陆海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青岛西海岸新区位于胶州湾西岸,包括青岛市黄岛区全部行政区域,其中陆域面积约209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具备推进陆海统筹、城乡一体、军民融合发展的独特条件。

国务院在批复中要求,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要充分发挥区位条件、科技人才、海洋资源、产业基础、政策环境等综合优势,服务于青岛建设区域性经济中心和国际化城市的发展定位,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题,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把新区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为促进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率先转型发展、建设海洋强国发挥积极作用。

国务院在批复中强调,各方面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共同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开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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