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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

为全面整治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各类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自5月22日起在东部城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一律予以严查。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损坏消防设施,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

二、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内安排人员住宿。

四、严禁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五、严禁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消防部门查封的场所、部位。

特此通告。

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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