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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群众需要出发干好“大事小事”

□ 王泽叶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群众联系更直接,就在群众家门口开展。“第一书记”作为与群众联系频繁的一个集体,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刚到村里挂职时,我感觉“第一书记”就要为群众干事,干事就要干一番“大事业”,尤其是为村里引来大项目,投入大笔资金才算是为群众干了事。经过一年农村工作,我逐渐认识到,干事无所谓大小。干“大事”能解决事关群众的长远发展问题,干“小事”则能解决事关群众当前的问题和矛盾。做群众工作,既要积极争取去干成“大事”,也要认真解决好群众日常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

挂职干部到村里工作,不管干“大事”还是

“小事”,都要从群众的需要和村庄的实际出发。群众的需要既有普遍性的,又有特殊性的。关乎村庄稳定与发展的“大事”,是群众普遍性的需要;一家一户、单个群众的琐碎“小事”,是群众特殊性的需要。对于群众普遍性的需要和特殊性的需要,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挂职干部到村里工作,要在充分调研村情民意的基础上,理清发展思路,深挖潜力,调动各方资源,落实好各项政策和制度,积极争取帮村里干成“大事”。小家庭能增收致富,村集体能经济发展,“两委”班子能团结有战斗力……这些都是群众的所想所盼。干成了这些“大事”,自然能够赢得群众的敬重,为党在群众中树立了威望。

挂职干部到村里工作,既要争取干成“大事”,也不能忽落了“小事”。群众之事无小事,所谓的“小事”,有的可能是帮助孤寡老人落实了一项福利政策,有的可能是帮助调解了一起邻里矛盾,还有的可能是帮助想创业的群众咨询和办妥了相关的政策和证件等。“小事”虽小,事关群众衣食住行、求医看病、家庭发展等,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意义重大。俗话说小处务实赢民心,到群众中去,用热情和真情帮群众把“小事”做好了,就是帮助群众解决了大问题,自然能够赢得群众的认可和信赖,为党和群众之间架起真诚信赖的连心桥。

挂职干部到村里工作,只有真心实意,才能赢得民心。不管是干“大事”还是“小事”,一切从群众需要出发,只有这样工作才能有实效,才能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

(作者系铁山街道办事处墩上村“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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