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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公车管理规定

节假日封存停驶定期公布单车里程

浙江省政府发布政府规章,提出从明年起,全省实行公车登记、节假日封存停驶、定点加油等制度,并定期公布单车里程耗油量。

记者从浙江省政府发布的《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中了解到,从2014年1月起,该省的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须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如实行公务车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保有数量;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强制报废制度;实行公务用车登记、节假日封存停驶、定点加油等制度;建立车辆油耗台账,执行百公里耗油分类控制标准,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对油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公共机构违反这些规定的,将由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

浙江省政府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受理对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据新华社杭州12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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