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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件财险案估损总额1581万

本报12月5日讯 记者今天从青岛保监局获悉,截至12月3日下午,“11·22”事故在财产险方面,共有19家财产保险公司累计受理报案229件,估损金额1580.95万元。

据了解,229件事故财险报案中包括企财险报案19笔,估损1224万元;车险报案159笔,估损328万元;意外险报案1笔,估损13.45万元;工程机械设备综合险报案40笔,估损15万元;家财险新增报案1笔(尚未估损),总数达到8笔;电网财产保险一切险报案1笔,尚未估损;小微企业综合险报案1笔,估损0.5万元。太平洋财险和平安财险已分别预付益和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财险各100万元;车险赔付方面,12家公司已经结案114笔,共赔付199万余元。截至目前最大单笔车险赔付为平安财险赔付一辆辽宁牌照奔驰商务车,赔付金额36.22万元。

另外,截至12月2日,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天安财险、安邦财险、长安责任保险等青岛分公司的车险报案已全部结案并赔付,其中平安财险赔付85万元,太平洋财险赔付46万元;平安财险已预先赔付工程机械设备综合险0.5万元;家财险赔付方面,11月27日前人保财险、安邦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等公司的6笔报案已全部结案,共赔付8060元。

同时,共有12家公司受理人身险报案57起,其中,8家公司受理身故报案28起,6家公司受理人伤报案29起,1家公司受理失踪报案1起。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华夏人寿、平安养老、幸福人寿等8家公司已完成身故保险金给付285.7万余元,预估还将给付保险金17.3万元。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等2家人身险公司已完成人伤保险金给付0.9万元。(董梅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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