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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检查严禁“吃拿卡要”

开发区质监分局出台《规范涉企检查制度》,明年1月正式实施。从7方面规范涉企检查,严禁借检查之机刁难企业。

日前,记者从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优化区域投资环境,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发展,该局出台《规范涉企检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明年1月正式实施。《制度》从7方面着力规范涉企检查工作,严禁工作人员借检查之机刁难企业或吃、拿、卡、要。

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何保证涉企检查透明化?最好的办法就是接受社会监督。《制度》规定对涉企检查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等内容进行梳理,将37项涉企检查事项在分局政务网站和开发区政务网站上公示。同时,对今后取消或新增的涉企检查事项,该局会在发生变动后10个工作日内公示。

此外,该局还将制定对企业实施常规检查的年度总计划和季度计划。“年度总计划明确检查企业范围、检查重点内容、检查时间安排等事项,季度计划则具体确定检查企业名单、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等事项。”工作人员称,检查中遵循受检企业范围最小化、检查频次最少化、检查事项整合最优化的原则,灵活采取多种检查形式,避免出现交叉检查、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现象。

实施涉企检查台账制度

“为了有据可查,我们实施涉企检查台账制度。”工作人员介绍,每次涉企检查结束后,将对检查事项名称、被检查企业名称、执法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等予以台账登记。该局会定期对各部门涉企检查台帐进行检查,凡不登记或登记不认真的将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补登。

另外,该局还设立涉企无检查日制度,“在无检查日期间,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的检查,为查处投诉举报和办理行政案件开展的检查,应对突发情况以及按照上级临时部署开展的检查等情况外,一律不到企业进行检查。”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检查

“除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各部门涉企检查实施机构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检查,应提前填写《重点企业检查批准书》,经该局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检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检查。”根据《制度》,重点企业名单由开发区监察局和管委法制办根据有关部门界定的范围定期向相关各部门发布。

“同时,还实施涉企检查监督制度。”《制度》称,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涉企检查,严禁借检查之机刁难企业或吃、拿、卡、要,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此,该局将严格开展涉企检查行为的监督,对未按要求落实涉企检查各项制度,以及有违法或不当情况的,将及时进行纠正并严格追究责任。(荆鹏飞 烟凤芸 户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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