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开发区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本报讯 日前,开发区出台了《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并通过增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的办法,实现了养老待遇与个人缴费挂钩。

据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发区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自 1995年6月实施以来,规定了职工个人缴费制度,但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在计发退休费办法上仍按照本人档案工资和工龄,根据一定比例计发,参保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在养老金中没有体现出来。针对这一问题,经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调研,出台了《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并通过增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的办法。实行个人缴费与待遇挂钩后,退休费的构成变为国家、省、市现行规定计发待遇标准加个人帐户养老金。

目前,开发区已为第一批1108名有个人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办理了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审批手续,增长的待遇已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成刚 广波 海滨)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