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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携子乞讨可能会被撤销监护资格

广州市政府近日公布《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建立诉讼代理人和监护权转移制度,对反复教育不改仍携带子女乞讨等不履行监护责任的人员,救助保护机构将依法向属地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由法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此次出台的《意见》强调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同时,还创新了诉讼代理人和监护权转移制度。当中提出,针对亲属携带子女乞讨、监护人故意遗弃等情况,探索建立救助保护机构诉讼代理人制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受助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广州市明确:长期滞留2年或以上的受助未成年人将按弃婴、弃童模式,由社会福利机构予以接收安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为流浪未成年人成年后提供就业介绍。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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