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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摩托车违法 护航交通安全

本报讯 为有效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1月3日起,开发区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计分。

3日14时50分许,记者跟随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来到开拓路路口,只见一辆摩托车沿前湾港路正自东向西行驶至此路口,民警见此情况,立即拦下此辆摩托车。“为什么不带安全头盔?”民警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询问,并发现该摩托车虽然悬挂了号牌,但经过查询发现该号牌已被注销。

“摩托车是我从网上低价买来的,买的时候就带着车牌,我就没换。”摩托车驾驶员路某称,自己也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民警随后进行查询,发现路某所持为C1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最终路某因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准驾不符被处以罚款600元、记26分的处罚。记者在行动现场看到,在两个小时的行动期间,只有三辆违法摩托车被查获。

“此次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城市道路、摩托车交通秩序混乱的郊区、乡镇和城乡结合部、工厂密集区域、餐饮外卖企业周边道路、事故高发(危险)路段等重点整治区域。”现场民警介绍,重点整治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拼装、组装、已达报废标准、无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无证驾驶摩托车、超速行驶(特别是飙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超员、准驾车型不符、闯禁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前期,开发区交警大队通过不定期的开展整治行动,深入辖区快递、外卖等企业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约谈违法较多的企业负责人,已取得一定效果。“多数摩托车无交强险及其他商业保险,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不易落实,可能造成更严重的损失。”现场民警告诉记者,希望广大摩托车驾驶员,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李玉华 潘志强 杨 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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