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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外交部称日韩慰安妇共识不具法律约束力

关于韩国原慰安妇等要求裁定2015年达成的日韩共识违宪的诉讼,韩国外交部官员11月5日透露已于6月向宪法法院提交意见书,称日韩共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要求驳回原告的诉求。

据该官员透露,意见书指出,日韩共识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政治共识”,不能称之为行使公权,也没有侵害原慰安妇的宪法权利。

另一方面,意见书也认为共识存在不完善之处,例如“未反映慰安妇受害者等的意愿等,在手续、内容方面有诸多问题”、“无法真正解决慰安妇问题”。

在韩国的朴槿惠前政府时期达成的日韩共识确认慰安妇问题得到“最终且不可逆的解决”,但现任总统文在寅基于对共识谈判的验证表示“凭借该共识无法解决慰安妇问题”。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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