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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本报讯 日前,新区社会治理工作委员会结合新区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驻区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专业社工志愿者、群众等为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打造党建联建、社会组织发展、基层合作共治、服务供需双选、网格化管理等五大平台,完善组织领导、支持发展、评价激励、购买服务、人才支撑、资金保障等六大机制,为推动新区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明确了方向。《意见》的制定实施,是新区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一次重要探索和突破,标志着新区协同共治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再上新台阶。

(李 涛 徐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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