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青岛市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新区开庭

重拳出击 筑牢食药安全“高压线”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是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也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近两年来,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原则,持续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高压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9月19日上午,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假药犯罪案件,庭审结束后,区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近年来法院审理的食药领域犯罪的典型案例。

重拳出击>>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全市首起“公益诉讼”

记者获悉,该起案件由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光金担任审判长,并且是《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区法院首次组成“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7人大合议庭的模式进行审判,凸显了区法院对食品药品犯罪严厉打击的司法态度。

与以往的案件不同的是,这起案件是青岛市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诉机关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被告支付消费者购买假药价款的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2015年冬至2017年1月份,本案被告人严某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被告人李某某出售‘神奇喘咳散’1800余包,李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累计支付29400元。之后,李某某将‘神奇喘咳散’和其私自购买‘大补丸’通过下线加价进行出售,并从中非法获利。”本案审判员栾冲法官介绍说。

2017年 8月 30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搜查人员迅速出击,从李某某处搜查到“神奇喘咳散”232包后进行扣押;从于某某处搜查到“大补丸”22粒后进行扣押;从王某某处搜查到“大补丸”100粒后进行扣押;从严某某处搜查到“神奇喘咳散”4包后进行扣押。经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本案涉及的“神奇喘咳散”、“大补丸”应按假药论处。

经过法庭审理,认定严某某等四被告构成销售假药罪,四被告分别判处拘役3个月、4个月以及10个月、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4000元到8.2万元不等的罚金。针对销售假药的民事赔偿部分,检察机关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被告支付消费者购买假药价款的三倍惩罚性赔偿金,被告人严某某、李某某被判决共同支付赔偿金人民币120375元,并责令四被告在全省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综合施策>>建立食药安全执法与司法联动衔接机制

全国首设食药巡回法庭,凝聚行政管理和刑事制裁双重打击合力。

为依法高效解决安全生产矛盾纠纷,区法院于2014年11月4日在全国法院率先设立安全生产审判庭,专门审理涉安全生产案件。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理涉安全生产刑事、行政、民事案件795件。为进一步突出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障,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2016年11月3日,区法院又在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了全国首家食品药品案件巡回法庭,标志着新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审判三位一体的食药监管新模式完全建立。

拓展延伸审判职能,营造防范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犯罪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区法院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沟通联络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座谈交流,有效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案件移送标准不明确、涉案物品检验认定难、案件查办协调配合不到位等执法难题,提升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力度和效率,有力支持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同时,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推动部门联动向纵深拓展。

经过近几年的司法实践,区法院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无缝对接的工作新模式,食品药品安全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打击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有效推动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综合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滕以庆 宋国玉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