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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目标超额完成——

千亿元政策红利惠及工商企业

电价关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商业电价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10%的降价空间从何而来?目前降价措施落实情况如何?政策红利如何传导到终端商业用户?针对这些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多措并举降低电价

我国销售电价按用电性质分为4大类,分别是居民、农业、大工业、一般工商业。从各类电价水平来看,全国平均销售电价水平是每千瓦时0.65元,其中居民电价每千瓦时0.55元,农业电价每千瓦时0.48元,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0.64元,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0.80元,一般工商业电价是这四类里面最高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电价关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一般工商业电价主要涉及中小企业,范围非常广,社会关注度高。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先后出台5个文件,分4批共10项措施贯彻落实——

2018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措施包括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

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指出,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到16%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降低、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等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7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7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将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等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针对已部署降电价措施实施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降幅尚未达到10%的地区,再部署若干措施,加大政策力度。

“综合已出台全部措施,按年计算,合计可减轻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支出1000亿元以上,超额完成10%降幅目标。”张满英说。

成果惠及终端用户

“从调查情况看,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有的地方每千瓦时电价在0.6元到0.7元之间,但在有些地方,转供电主体给终端一般工商业的电价是每千瓦时1.2元或者1.3元,甚至更高。”张满英表示,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和加价行为,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是落实政策的关键。

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事务部高级总监许云飞介绍,有关政策文件发布后,企业积极与供电企业、商业综合体以及专业服务商协调,围绕直供电、转供电和餐厅储能等不同方式探索有针对性的方案。目前,不同领域执行力度各不相同,尤其以火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为代表的资源相对垄断场所,其转供电价格谈判空间非常有限。

张满英表示,将重点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各类加价。转供电主体自身作为商业企业用户在享受国家降低10%电价红利的基础上,要等额地把国家分4批出台的降价政策传导至终端商业用户,使其能得到电价优惠红利。

9月10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出倡议,承担转供电的商业主体,应将政策红利传递到所有相关商贸服务企业。按价格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在规定时间前,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同时,主动与电网企业联系,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购电方案,争取优惠措施尽快落实到位;主动清查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和不规范做法。 据《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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