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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费”藏陷阱 临时停卡被索费

下班后去健身房,已成为时下流行的生活方式之一。不过,面对健身房的季卡、年卡所推出的各种优惠,办理这种预付费会员卡时,可得认真考虑,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近日,临港市场和质量监管所接到投诉:市民赵女士2014年在新区某酒店健身房花费3000元办理了一张消费卡,现因私人原因需停卡一个月。但当赵女士到健身房办理停卡手续时,却被告知需支付10元停卡费以后才能继续使用。这让赵女士无法接受,她认为收停卡费的做法不合理。

临时停卡需缴费 消费者一头雾水

接到投诉后,临港市场和质量监管所立即对投诉事件展开调查。从赵女士出示的合同来看,其只规定了“会员不得擅自转让、转借他人使用”,并未标明停卡需要缴纳费用。她告诉记者,双方也并未约定过停卡收费的项目,且健身房没有提前告知她停卡需收费。

但健身房负责人却态度强硬地表示,虽然合同没有注明停卡费项目,但该健身房一直按这个标准收取费用。“这位顾客办理的年卡有期限,如果每个消费者都可以随意延长期限,无形中会增加很多费用成本。”该负责人说道。了解情况后,临港市场和质量监管所执法人员裴晓平初步判断“这是一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随意收费不合理 消费权益受保护

随后,裴晓平对健身房做了全面调查,了解到该健身房是经酒店租赁给个人,由个人承包经营。“我们便与酒店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条文向其说明利害关系,表明该收费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酒店声誉。”裴晓平告诉记者,经过沟通酒店负责人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承诺停卡费项目全部取消。同时表示出现这钟错误是因酒店监管不力,以后健身房将收回酒店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新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健身行业存在诸多潜规则,比如有意设立多个项目、重复收费等等,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一定要看清相关协议,如果有损自身利益就不要签订。合同生效后,对于合同中未提及的内容,双方对未约定内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

王 雪 张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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