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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摩托闯卡男子被记37分

本报讯 近日,一男子驾驶二轮摩托车强行闯卡时,被开发区交警拦下,因酒后驾驶、未携带机动车号码牌等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450元、记37分。

当天凌晨,开发区交警三中队交警在漓江东路与华顶山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强行闯卡,于是将其拦下。其后交警发现该摩托车驾驶员有饮酒嫌疑,遂立即将其控制并带到警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记者了解到,司机姚某明知不能酒后驾驶,但为图方便,依然驾车上路。其准驾不符、未携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码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隐患。最终,民警对姚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罚款1450元、记37分的处罚。

(李玉华 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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